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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_南岗区文化馆(二馆)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19-03-25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_南岗区文化馆(二馆)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4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_南岗区文化馆(二馆)物业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_南岗区文化馆(二馆)物业项目
三、资金性质:一般公用预算资金(¥386,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南岗区文化馆(二馆)物业管理项目包含4层楼,总建筑面积4260㎡,需要物业服务面积涵盖办公区域及群众活动区域两部分。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经济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注册登记并备案;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及供热、供暖或物业服务及锅炉供暖热力供应管理类且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需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近三年(2016年1月起至今)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函;
7、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潜在供应商;
8、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2016年1月起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9、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2016年1月起至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八、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5日至2019年0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企业。

项目报名咨询,请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参与投标报名:王宇 

项目咨询电话:136213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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