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ZJGJSX-CZFW-190325
三.项目预算:
(略)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个包,服务商应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需求。
(略)
项目名称:
(略)
数量
计量单位:
(略)
技术要求
1
(略)运维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本项目磋商服务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4、服务期:一年
5、服务地点:
(略)
五.参与磋商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查询截止时点:服务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服务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服务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2017或2018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5.磋商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服务商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6.磋商截至日前一年内服务商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7.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其它内容。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略)
1.领取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4:00-17:00时,节假日休息);
2.领取地点:
(略)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略)
1.提交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
(略)
3.届时请报价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略)
采购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十、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
(略)
2019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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